想不被蜀黍查到
万无一失的办法还是
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
(资料图)
这样既不用提心吊胆
更不用领取“酒驾套餐”
岂不美哉?
今天
蜀黍就来曝光部分醉驾人员
希望大家引以为戒
车辆类型:普通二轮摩托车
违法时间:4月21日22时44分许
违法地点:山河路路段
违法内容:酒精检测含量 44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处罚结果:罚款1000元,驾驶证暂扣6个月,记12分
车辆类型:普通二轮摩托车
违法时间:4月21日23时02分许
违法地点:山河路路段
违法内容:酒精检测含量 58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处罚结果:罚款1000元,驾驶证暂扣6个月,记12分
车辆类型:普通摩托车
违法时间:4月21日20时49分许
违法地点:霞浦县下浒镇松柏山路段
违法内容:酒精检测含量 23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处罚结果:罚款1000元,驾驶证暂扣6个月,记12分
车辆类型:普通摩托车
违法时间:4月21日19时49分许
违法地点:霞浦县下浒镇外浒村路段
违法内容:酒精检测含量 34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、未戴头盔、车辆未年检
处罚结果:罚款1420元,拘留7天
车辆类型:普通摩托车
违法时间:4月21日21时57分许
违法地点:霞浦县下浒镇松柏山路段
违法内容:酒精检测含量 50mg/100ml,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、未戴头盔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
处罚结果:罚款1600元,拘留10天
车辆类型:普通二轮摩托车
违法时间:4月22日20时41许
违法地点:六一七路路段
违法内容:酒精检测含量33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处罚结果:罚款1000元,驾驶证暂扣6个月,记12分
车辆类型:小型轿车
违法时间:4月22日21时07许
违法地点:六一七路路段
违法内容:酒精检测含量45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处罚结果:罚款1000元,驾驶证暂扣6个月,记12分
相关法律法规
酒后驾驶: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mg/100ml—80mg/100ml(不含),属于饮酒驾驶;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酒后驾驶: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mg/100ml及以上的为醉酒驾驶。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来源:霞浦交警微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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